最近,经过长期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执法的“沉默期”,也有消息称年末将增加新的罚单,这次反垄断之锤会击中谁,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对此,专家指出,汽车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并非暂时的,已经进入执法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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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年,对一个身体来说,也许是人生的总结,但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进程来说,也许只是个开始,今后的道路还很漫长,前面的道路也并不平坦。 根据

,今年汽车行业反垄断的焦点集中在《关于汽车行业的反垄断指导方针(意见征稿)》(以下简称《指导方针》) (的起草上,“

今年的反垄断执法似乎进入了“沉默期”。 正当人人都认为汽车领域刮起了反垄断之风时,发改委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最近表示:“到今年年底将对另一家汽车公司进行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处罚手续”。 此外,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处罚公司为零部件公司。 / br/]
■重拳出击执法是最好的普通法

汽车行业的反垄断真正引起了业内人士的观察, 回顾年~年发改委反垄断局相关领导在不同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出政府相关部门曾多次强调汽车行业反垄断的重要性,普及反垄断法规,但没有引起汽车行业经营主体的足够重视,比一次执法更有效。

年的反垄断执法可以如此严厉地出击,一年连续查获4起事件,多亏了以前的调查准备。 卢延纯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2010年,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始组织专家学者,与执法人员共同对我国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整车和零部件供应渠道价格等行业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周边调查,以了解美、欧、日、韩等地区的成熟汽车市场 并通过领域年会等各种渠道推进法律法规,引诱经营者自主自我调查,遵守经营。

为什么选择开展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工作? 卢延纯表示,2008年反垄断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发改委反垄断局接到汽车行业相关垄断案件通报,还观察到媒体对相关问题的持续报道,并启动了相关研究和执法实践。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瑛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首要原因可能是汽车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和落后的阶段性规则之间的不一致。

具体来说,2005年实施的《汽车企业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作为阶段性政策和规章,包括其规定的单一企业品牌许可证体系和各企业品牌4s店和销售。 调查显示,当时部分企业品牌零整比超过1000%,买车不能修车的情况非常普遍。

因此,对各公司经营行为的执法监管、市场整体结构的调整以及与《反垄断法》的对接融合是当前我国汽车行业反垄断面临的重要问题。 发改委于年6月启动的《指导方针》的准备和起草,以及正在进行的《汽车企业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都是以解决这一问题为目的的。 / br// h///br// h /■从侥幸心理到主动顺应据记者统计 日本110年至今,我国汽车行业反垄断执法的重点是制造商实施的纵向价格垄断行为和经销商之间的横向垄断协议行为。 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表示,随着《指导原则》的制定,执法部门还将继续关注非价格垄断的纵向监管和在汽车后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

记者在这次采访中表示,汽车企业,特别是合资车企和外资车企的法务代表,由于《反垄断法》、《经济宪法》的地位,被查出后罚款金额巨大,因此轻视 近两年来,公司更加重视相关法规的学习,许多公司法务开始研究具体操作是否可能涉及垄断行为,变得更加谨慎。 在记者参加的两次关于《指导方针》的专家研讨会上,汽车企业法务人员的意见也更具建设性,特别是被处罚的公司会比较市场上新出现的经营方法和经营困惑,询问是否合规。 但记者也观察到,目前一些自主企业品牌的车企仍未充分重视这一问题。

主导汽车行业反垄断行业研究的一位律师向记者表示,许多汽车企业和经销商在这两年更加重视汽车行业反垄断,从一开始就抱着侥幸心理转变为自主合规。 他每次帮助公司进修时,公司高层都会出席并参加讨论,可见执法事件的调查对公司的影响很大。

魏瑛玲坦言,在《反垄断法》颁布初期,许多公司并不十分清楚这一点。 由于整车市场的分散性,与该反垄断法的距离感在车企很明显,经常在培训中听到销售人员说:“我们企业品牌的车正常销售,绝对不垄断。” 但是,在发改委的一系列调查之后,汽车企业要求专门开展反垄断培训的诉求急剧增加,大部分汽车企业法务人员对《反垄断法》有一定的了解,培训中提出的问题也不是基础问题,而是某种具体的商业模式的可行性和风险。 这是一个很好的转变,对公司自身合规的完整性和市场秩序的建立非常有益。

“这五年变化非常大,特别是许多公司相继受到处罚后,引起了汽车行业所有领域公司的高度重视,传统领域的潜规则和经营惯性受到了《反垄断法》。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士廪介绍说。 / BR// HR// BR// HR /■汽车销售和售后市场是执法要点[/BR// HR// BR/] [/HR/] [/HR/] [/HR///] ]“目前,汽车行业的 ”发改委反垄断局部长徐新宇向《中国汽车报》记者介绍说。

目前,我国汽车销售仍存在纵向限价的问题,特别是汽车零整比高、零部件销售和售后服务价格高、隐性费用多,我国的自动 卢延纯表示,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层次的,其首要原因之一是现阶段汽车销售和售后市场的相对封闭性和锁定效应,汽车企业控制着经销商从采购渠道到终端价格的层层,这也是我国汽车行业禁止垄断的要点。 通过实施《反垄断法》,可以打击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中的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确保顾客的选择权,鼓励研发和创新,促进我国汽车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另外,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苏华指出,汽车销售新业态中的反垄断问题也应引起各方的重视。 例如,德国顾客可以通过新车销售门户网站autohaus24 gmbh和meinauto gmbh选择在意的企业品牌、车型和配置,获取新车报价,与网站协商,网站作为购买代理商寻找经销商。 网站最终促成购车交易的,网站向经销商收取佣金。 福特、奥珀、标致雪铁龙等企业通过制定《网上销售标准》,限制授权经销商与上述两个网站合作,经销商如不遵守,将取消销售奖励和支持。 德国联邦卡特尔局认为三家企业的行为涉嫌违反《竞争法》,于年初开始调查。 后期,3家企业自主修订网上销售标准,废除限制规定,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宣布停止调查。 我国汽车市场新业态中的类似问题也引起执法部门的关注,目前正在深入调查相关垄断问题。

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表示,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作为国民经济战术支柱产业,汽车行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快速发展的贡献度持续提高 汽车产业链长,附加值高,从汽车企业提供汽车到经销商销售,到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地和二手车流通,最后到车辆报废拆解回收,伴随着汽车金融、汽车租赁等环节,这是一个完整的汽车产业生态捷克 (中国汽车报) (/h/)。

“汽车业反垄断走过五年 进入执法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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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汽车业反垄断走过五年 进入执法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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