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4日(通讯员姜飞记者梅建明) 1月2日下午5点多,南京江宁警察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接到通报称胜太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警察赶到现场时,两辆车追尾事故中,崭新的轿车前灯和保险杠碎片散落在地上,女司机不满地坐在地上等待警察的到来。 据了解,这位姓陈的女士元旦刚买了新车,在路上开车时,听到手机朋友成群结队地发红包,不由得夺走了一个人。 结果,成功抢到了1元钱,绿灯的时候匆匆前行的她,大踩油门,追尾前车负全责,不仅自己车头损坏严重,还得赔偿前车1000元以上的维修费。
据介绍,江宁的居民陈先生元旦刚买了新车,那天她和朋友约好晚上去附近的商务中心玩。 下午5点多,小陈去胜太路开新车时,手机微信一直响个不停。 她不由得拿起手机看了看。 发现一群朋友在发红包。 兴隆的陈先生低头看了一会儿手机,抬头看了一会儿前面的信号灯。 然后握着方向盘,一只手微信集团开始抢红包。 突然,陈先生听到后面突然的喇叭声,立刻惊醒了低价抢红包的她,急忙抬起头一看,发现前方的车通过了十字路口,自己还在原地。
(/h ) )因为路上的车很多,等不及后面的车司机按了喇叭催促。 小陈赶紧丢了手机,赶紧操作打算赶上前面的车。 但是,陈先生是个新手,心慌,油门踩得有点大,刚赶上前车。 谁知道,前面的车突然刹车,没做好心理准备的陈先生开车撞到了头。
幸运的是,事故发生后,陈先生没有受伤,但由于她被前车追尾,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看到自己的新车被弄坏了,前车的维修费也要付,陈先生很委屈。 “因为后面的司机催我,我慌了,我抢了一元多。 这样吃了大亏。 不但新车被弄坏了,还叫人赔了一千多块钱。 ”陈先生说。 民警对“不甘心”的陈先生进行了批判性的教育,最终让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说今后不能开车看手机。
标题:“南京一女司机开车抢1元红包 追尾前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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