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臧晓松)盐城建湖人王某去年4月在扬州宝应开车撞伤老人后,没想到救了他,盖着老人卡将其死亡,随后扔到了尸体河里。 现代快报报道过这个。 据悉,1月5日,王先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盐城一司机撞人后将伤者捂死抛尸 获刑14年”

年4月13日清晨,扬州宝应鲁山镇五左右村旁边的沿广线发生交通事故。 村民们看到三轮车停在油菜花田,地上有血迹,但奇怪的是,没有发现围绕着群众和冲突者家属在现场和医院发生冲突的74岁的老人徐爷爷。 他们沿着东西方向的路去找,也没找到人。 随后,警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河里发现了一名老人,围观者推测行凶者抛尸。 不久,司机王某被警察逮捕了。

“盐城一司机撞人后将伤者捂死抛尸 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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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遗弃场所警察供图

扬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年12月7日开庭审理此案,王某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年4月13日凌晨3点左右,王某驾驶卡车从建湖县出发前往仪征送货。 凌晨4点左右,在宝应县x303县道鲁山镇五左右村徐家组的道路上行驶时,由于大雾疏忽,撞到了推着三轮车走的徐老人(宝应人,殇年74岁)。 小王下了车,看到对方面部出血,伤势很重,从车上掏出一条蓝毛巾,压住徐老汉口的鼻部停止了挣扎。 随后,将徐老人和人力三轮车拖到路边油菜田藏起来,扔掉徐老人的相关物品后,驾车离开现场。 途中,王先生害怕徐老人被发现,开车回到现场,把徐老人搬到卡车后座,再搬到宝应国内安大公路的大溪桥,把徐老人扔到河里,开车回到建湖县。

“盐城一司机撞人后将伤者捂死抛尸 获刑14年”

当天下午,王先生在建湖县的汽车钣金涂装店修理事故车辆时被民警逮捕。 王某在归案后,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鉴定结果,徐老人死于多发性损伤。

最终,法院认定王某故意杀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法院审理此案期间,王某与徐老人的近亲签订了调解协议。 王某向对方道歉,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已经履行完毕。 徐老人的近亲属表示谅解,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对王某从轻处罚。 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后认为王氏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氏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考虑到得到谅解,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一审判决后,王先生服从判决,表示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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