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29日,“中国车谷2021智能车产业创新论坛”隆重举行。 本次论坛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风汽车集团有限企业共同主办,武汉市智能车产业创新联盟和盖西汽车共同主办,主要围绕智能车创新快速发展的主题展开,包括人机驾驶、地图定位、人工智能和芯片、仿真 以下是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资深首席专家吴松泉的发言。

“中汽研吴松泉: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四点思考”

谢谢周先生的介绍。 如果有这个机会,我很高兴来到英雄城市武汉为大家分享。 因为我个人是做政策研究的,在这里也想借此机会,从宏观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团队对智能车的快速发展,分享一点意见,从四个方面向大家报告。

“中汽研吴松泉: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四点思考”

首先,是关于汽车产业链的供应链。 这几年,我们协助中央政府各部门,包括地方政府进行了很多深入的研究和拆除。 众所周知,产业链供应链一词近年来非常频繁地出现在中央文件、地方文件中,特别是疫情以来,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问题引起了领域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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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汽车产业链的供应链比以前流传下来的汽车有很多。 例如算法和软件、智能制造和新的硬件制造技术; 整车公司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新势力公司、科技企业,以及跨境造车公司。 其他还有服务、互联网、新闻平台、金融支付等。 呈现融合、重构、生态、服务等特征。 随着新四化的迅速发展,推进了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重构。

“中汽研吴松泉: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四点思考”

几年前,国家发改委委托我们调查拆解,智能车的产业形态是什么样子? 当时我们队经过大量调查和拆除,提出了四横三纵十模块的结构。 四横是指生态圈、细分行业、一级零部件和服务组合、基础零部件和服务支撑四个层面。 三纵是以移动手段为龙头的智能车产业链、以智能化道路为载体的道路配套产业链、以服务平台为主导的远程信息服务链。 10个模块是分割的10个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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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产业链的供应链,其实不仅要研究短板,还要研究长板。 智能车行业确实有很多短板和根深蒂固,对外依赖严重。 这主要包括软件、操作系统、线控机箱、芯片等,包括三个类别:部件、软件和芯片。 围绕这些短板,科技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个部门出台了许多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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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车连锁供应链,加强链条,加强链条,培育链条,固定链条。 处理工业短板需要采取综合措施。 我们提出了许多政策思路和建议。 例如,互通连锁,依托领域机构/科研院所,以要点行业和产品为中心,构建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优先选择整车和零部件龙头公司,共同开展要点行业产品的示范应用。 揭牌上榜,公布主要行业产品排名,遴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公司、机构或联合体,揭牌承担攻关任务; 赛马的结构、攻关目标确定,鼓励多家公司,开展短板攻关活动的军令状,是指发挥国有企业的力量,确定要点攻关行业,签署攻关《军令状》,确保相关目标的实现。 当然这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应用,所以在建立联合体的时候特别强调主机厂和第1层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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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对于商用化的前景,我们团队的看法比较乐观。 我们认为未来智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将迎来黄金十年。商业规模正在扩大。 预计2021-2024年是中高级icv产业化的准备阶段,随着政策环境的优化,中高级icv将具备商用条件; 2025-2030年,产业进一步快速发展,监管环境持续优化,商业模式不断丰富成熟,市场接受度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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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评价依据是。 一是在政策法规方面不断完善形成较为有效的监管制度。 未来四年是商业化准备期,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将不断取得重要突破,2025年后将形成规范的自动驾驶商用化政策法规体系。 二是产品技术和价格逐渐稳定。 2025年以后,智能化、互联网化的标准体系确立,量产装甲车产品的技术和价格逐渐稳定。 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产品更加成熟。 第三,业务APP从简单的场景扩展到许多复杂的道路状况。 自动驾驶技术将于2024年左右实现量产应用,其中落地应用的场景将根据道路交通多、配套设施完善程度、应用区域逐渐展开。 四是新型产业生态逐渐形成。 龙头公司拳头产品在市场上出现了先发地位的特点,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公司逐渐掌握领域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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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图是我们的整体评价,到2030年l4/l5机型的比例依然很低。

我认为《十四五(第十四个五年计划)》是自动驾驶商用化的重要窗口期。 国内外公司都瞄准智能化进行布局。 在我个人看来,制约商用化、大规模宣传应用的主要障碍在技术上,将在政策法规、环境、配套等各方面的努力下逐步处理,但技术障碍的处理需要产业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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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3尚未大量生产的背景下,“十四五”期间l2级的能力将得到最大释放,无限接近l3级将成为整车厂、集成商、插画师等各产业链公司的力量。 现阶段发售的新车中,组合驾驶辅助功能装备率逐渐上升。 据我们统计,2021年上半年上市的345款高配新车中,130款具备l1级自动驾驶功能,158款具备l2级自动驾驶功能。 l1、l2水平的驾驶辅助功能装备率均达到40%以上。 2021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l2级车占有率明显提高。

“中汽研吴松泉: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四点思考”

在应用场景上,评价称,未来中高档智能车产品的可落地场景将遵循从单一到诸多庞杂的过渡、从商业运营到民营招聘的大致过程,在干线物流、末端配送、园区接轨、自动驾驶出租车( robotaxi )等场景中相继实现商业化。

在商用车上,商用车上,部分货运场景行驶路况简单,路线固定,且自动驾驶对人力的替代诉求较高,有望率先应用。 例如矿区的自动驾驶、无人末端配送、干线物流等。 轿车的话,轿车的应用从封闭区域逐渐向城市道路扩展,环境单一,区域封闭的场景先行落地。 例如自主停车、高速公路等特定场景的自动驾驶、自动驾驶出租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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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个方面,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团队的政策解体和建议。 与以前流传的汽车相比,智能车的政策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与网络通信事业、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有关。 智能车的政策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包括: 1、战术诱惑水平、技术路线图、战术诱惑性文档等相关顶级设计; 2、法律法规。 涉及测试、民事刑事责任、地图、大数据、通信、网络安全等多项法律法规; 3、技术标准; 4、软硬件创新支持; 5、配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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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年前专门组建了一个团队,和行业公司共同研究法律法规问题,经过整理我们也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提交给了政府部门。 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产品管理、交通管理、基础设施、新闻安全四个方面的文案。

目前,法律法规方面确实有许多亟待突破的问题。 例如,在产品管理方面,政策法规是基于以前流传下来的汽车制定的,在测试示范、标准管理、产品准入、ota升级等行业存在不足。 在交通管理方面,现行的交通管理政策法规是以“人”为核心建立的,不适用于智能车。 在互联网安全方面,以终端、互联网、云平台、新闻数据安全等方面为中心制定了许多政策法规,但要审查汽车产品的新闻安全能力、保护互联网安全水平

“中汽研吴松泉: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四点思考”

在最新进展情况、测试示范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ICV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产品准入发表了《关于加强ICV生产公司和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在数据安全管理方面,今年以来也出台了数据安全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新闻保护法、《关于加强电信互联网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等。 在交通管理方面是对道交法的修改。

“中汽研吴松泉:关于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的四点思考”

我们认为目前最紧迫的是处理三个问题:产品准入、交通责任的定义、互联网和数据安全。

最后介绍对地方产业快速发展的看法和建议 在智能车时代,地方政府可以做越来越多的事。 我认为地方政府至少可以在三个方面发挥重要的意义。 在技术研发方面,地方可以建立研发测试环境,采用各种方法鼓励公司创新。 包括鼓励产学研合作攻关,推进相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 在商业应用方面,地方也可以先尝试探索政策法规突破的路径。 这包括公司开展商业示范应用,完善商业应用配套环境在产业培育方面,地方可以建立产业联盟形成快速发展力量,从各行各业创造良好的快速发展环境。 例如孵化有竞争力的龙头公司,推进产业集聚的快速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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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梳理了许多地方推进智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相关经验,至少有十几个省市已经出台了智能车相关专业快速发展规划,确定了当地智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例如上海、北京、江苏、成都、浙江、天津、安徽等。

安徽省今年1月发布了《智能车创新快速发展战术实施方案》。 本文件是配合安徽省方面的研究起草的,非常系统、全面,包括四个方面的目标、六个任务。

目前,全国共有9个国家级示范区、4个先导区。 截至2021年8月,18个省/市出台了测试示范相关政策,其中北京、上海等城市根据测试开展情况修订了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公共道路测试环境。 在一些地区,率先逐步开放测试演示场景,丰富相关类型。 今年1月上海提出建设智能驾驶全移动链条创新示范区,广州提出启动自动驾驶混行试验,北京提出开放自动驾驶高速场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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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典型城市方面,上海顶级设计十分确定,并且从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推进这项工作,年内已经出台了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开展时要充分重视与当地产业基础、地方特色的结合, 北京政策前瞻规划非常强,提出了政策先行区的概念,市工信局发挥今年4月印制总体方案的深圳特区立法特点,直接提出制定深圳特区ICV管理条例,包括准入、注册、招聘管理、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汽车道路协同基础设施、道路运输、道路运输。 长沙的政策体系关联度较高,逐渐深入布局车道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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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从联盟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推动武汉中国车谷智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1、结合其他地方的快速发展经验,尽快确定和制定相关的快速发展战术计划和行动方案。

2、在创新攻关方面发挥联盟作用,组织相关行业特色资源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搭建相关创新平台和产业孵化平台,承接相关重要科技项目。

3、加快推进商用化落地。 关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中央文件讲得很清楚,制定相关政策时必须鼓励创新,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 政策要适应产业的快速发展,其中商用化应用至关重要,发挥联盟作用,面向智能车商用诉求,共同开展相关示范运营项目,探索相关示范运营模式,组织开展相关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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