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新闻化部明确表示,智能城市基础设施与ICV合作快速发展一期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6个城市智能城市基础设施与ICV合作快速发展一期试点城市。
根据两部门要求,试点城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新闻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城市基础设施与ICV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设城市函( ( 594号) )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试点工作方案,经专家考核合格后备案 试点城市要建立健全统一的协调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成果,复制可宣传的经验。 另外,两部门要求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新闻化部门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
标题:“京沪等入选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快速发展首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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