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办公厅印发〔〕13号文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务院办公厅的号召。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BR/] [/HR/] [/BR// ] ] [/BR// /区]复印件为/ BR//// h/]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公厅发行) 13号)和《商务部等11个部门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活跃二手车市场的通知》(商建字) 8号)的精神,形成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推进二手车交易 为新车费用创造二手车市场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根据任何非安全标准(包括车辆排放标准、采用年限、生产年份、车型种类,且不限于此) 国家符合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环保定期检验比较有效期和年检比较有效期内的二手车(黄标车和国家确定纳入淘汰范围的旧二手车除外)可以办理转行手续。 已经实行二手车限制转入政策的,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取消。 (由各级政府负责) (/br/) )/h/)二、消除地区歧视。 各地在非税收入、税收、旧汽车补贴等方面不得区别对待当地车辆和调入车辆。 要共同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维护市场公平交易。 (各级政府负责()/br/) )/h/)三、规范注册登记和市场行为。 注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销公司、管理公司、拍卖公司、鉴定判断公司四类经营主体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经营范围为“经营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二手车拍卖”、“二手车拍卖”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范围经营。 (省工商局负责) (/br/) )/h/)四、提供二手车交易一站式服务。 整合二手车交易、纳税、保险和登记等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 在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公安车管服务窗口、纳税服务窗口、保险服务窗口等,鼓励大众一站式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业务。 (省商务厅与省公安厅、省国税局、山东保监局合作负责( (/br/) )/h/) ),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流程。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审查二手车的来源、卖方是否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对卖方的身份说明、处置权进行重点说明。 各地商务、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不得违反《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不得增加违反限制二手车交易的条件。 对于异地办理二手车交易的小型非商用轿车,目前全体机动车可以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相关材料向客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无需将车辆转回登记地。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业务效率,迅速办理转移登记工作。 (由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负责( (/br/) )/h/)六、加快二手车流通新闻平台的建设。 建立汽车周期新闻数据管理和新闻发布平台,将汽车生产、销售、登记、检验、维修、保险、处置等生命周期新闻纳入统一数据平台,加强新闻互联和共享,不保密、安全 车辆生命周期新闻查询实行免费提供政府服务机构和商业机构有偿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可以打破4s店、销售服务机构、保险企业对非涉密车辆新闻的垄断。 (省商务厅与省经济和新闻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合作负责(/br/) (/h/)七、建设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 制定全省二手车领域的信用标准、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 依法收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维修服务公司和其他市场主体的信用新闻,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的信用新闻平台。 将二手车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纳入我省公共信用新闻平台,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在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山东)、“信用山东”网站、“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公开,便于社会咨询和应用 (由省商务厅、省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山东保监局负责( (/br/) )/h/)八、贯彻二手车流通的税收政策。 根据交易双方主体划分,基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费负担、促进公平竞争”,基本上,结合全面增值税改革试点,认真贯彻二手车交易、拍卖等流通环节相关税收政策,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负责( (/br/) )/h/),加强二手车交易发票管理。 二手车交易市场、销售公司、拍卖公司持相关证据和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领取《二手车销售统一收据》,并在各自经营范围内严格按规定开具收据。 直接交易单据必须在二手车市场开具,其他经营主体不得直接开具交易单据。 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征管,对违章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依法进行查处。 (由省国税局负责( (/br/) )/h/)十、加强二手车交易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领域金融机构创新二手车交易融资模式,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的融资资源配置,降低融资门槛,简化融资手续,适当降低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 推动小额信贷企业、融资性担保企业继续扩大二手车交易信贷业务。 (由省金融办公室、山东银监局负责( (/br/) )/h/)十一、积极拓展二手车交易保险业务。 鼓励各保险企业加快开发符合二手车交易优势的专属保险产品服务,扩大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覆盖范围,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做好二手车延保工作。 (由省金融办公室、山东省保监局负责( (/br/) )/h/) )十二、吸引二手车交易线上融合快速发展。 加强现代新闻技术对二手车交易的支持,推进二手车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创新,支持b2b、c2c模式电子商务合法合规经营。 加快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技术在二手车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快速发展“网上营销、网上成交”、“网上体验、网上交易”等经营模式。 (由省商务厅负责) (/br/) )/h/),培养全省二手车销售企业品牌公司。 为实力雄厚、信誉可靠的二手车销售公司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挖掘产业链价值,整合二手车销售、二手车新闻提供、汽修美容、汽车金融、汽车租赁等上下游产业,实现二手车交易的专业化、规范化、服务的精细化、多样化 (省商务厅与省交通运输厅、省金融办公室合作负责( (/br/) )/h/)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到二手车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指导,健全就业机制,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 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取消限迁接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BR/] [/HR/]/BR// HR// HR// HR/]年9月26日[/BR/] [/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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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取消限迁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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