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讯中国最新消息,7月16日,国家网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国家安全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进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继上周网络运营商要求拆除“滴滴公司版”等25种APP后,相关部门又给了滴滴一拳。
自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关于“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后的后半个月,“滴滴”网络安全审查持续发酵。 自最初“滴滴出行”APP被要求退换后,7月9日公布了“滴滴公司版”等25种APP,存在着重大违法行为收集录用的个人新闻问题。 集体进行抢占,最近7个部门进驻,规格超过了当初特斯拉的“5部门协议”。 这每一步都含蓄着这个国家网络安全审查的力量之大。
图片来源:国家网络新闻办公室
事实上,滴滴并不是唯一经过审查的公司。 滴滴之后不久,7月5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公告,要求其他三家公司启动网络安全审查。 其中,为了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保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满运”、“货车帮”、“直聘”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此次几家公司集中启动了网络安全审查,表明网络安全问题确实到了紧迫的阶段。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以及物联网、产业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兴起,互联网的客户基数不断增加,网络攻击的形式越来越多,其可能发生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例如滴滴、运输满箱、货车帮等提供相关服务时,解决的数据多与交通运输、国家地图等有关,这些数据从下到下都有可能侵犯顾客的隐私,再往上就是社会公共利益、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快速发展。
但是,而且许多家庭和公司客户的网络安全意识其实还很薄弱,国内的网络安全管理形势非常严峻。 根据idc的数据,中国企业的网络安全投入占新闻化投入的比例平均只有2%-3%,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网络安全意识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比例达到了10%-15% 2019年,中国因网络攻击成为世界第二大国家。 因此,近两年来,国家在网络安全管理方面频频插手。 特别是在当今众多复杂的国际环境中,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更为重要。
其中,在汽车行业,国家互联网新闻办公室已经与有关部门起草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12日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征集稿》提出,经营者收集个人新闻时,必须征得被收集人的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的除外。 在实践中难以实现的情况下,例如通过照相机收集车外的音视频新闻时,如果需要提供,应该进行匿名化或者脱敏解决。 例如,删除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者将这些画面中的脸等局部轮廓化来解决等。
个人新闻或者重要数据应当依法保存在国内,确实需要提供给国外的,应当根据国家互联网通信部门组织的数据作出出境安全判断。 经营者解析重要数据时,应当事先向省级网络通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数据类型、规模、范围、存放地点和期限、录用方法、是否提供给第三方等。 解决个人新闻个人新闻主体超过10万人或者解决重要数据的经营者,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级网络通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7月6日,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意见》,其中对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相关新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提出要求。
此外,该文件还抓紧修订了境外发行的证券和上市保密及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巩固了境外上市公司新闻安全主体的责任,加强了跨境新闻提供机制和流程的规范管理。 这意味着海外上市公司新闻安全主体的保密责任将成为未来或监管执法的新亮点。
标题:“网信办、国家安所有等七部门进驻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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