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据天眼查APP报道,近日,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企业与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企业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件编号(粤0106民初7343号,审理法院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判决书称,原告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企业向法院请求,责令被告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企业退还价款2581880元,赔偿损失7137420元,并赔偿相关利息损失。 理由是,从年9月至年2月,原告向被告订购电芯792090元,支付货款2581880元,但被告供给的电芯发现存在电池的高压下降问题、隔膜问题、电池壳的腐蚀问题等诸多质量问题,原告经双方协商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法院认为,原告按约定向被告归还了部分电池,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归还相应款项,其行为构成违约。
经审判,被告驳回原告退还价款930518.4元和利息的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926950元的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小鹏汽车向财经网汽车表示,这已经是很久以前小鹏汽车草创期的事件了,现在小鹏汽车产品都是宁德时代。 电池领域的水平参差不齐,水平相差很大。
7月13日,近日,据一家媒体报道,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为了从宁德时代顺利获得动力电池,在宁德时代蹲了一周,而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在最近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表示,客户最近催货已受不了。
7月13日,何小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篇报道不真实,他也从信息中看到了。
标题:“小鹏汽车起诉电池供应商获赔190万 涉及电池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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