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新闻网北京4月7日讯 工信部今天为加强道路汽车生产公司和产品准入管理,推动ICV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工业和新闻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编制了《ICV生产公司和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意见征集稿),现已公布社会

“工信部就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征求意见 "安全"成关键词”

根据《指导原则》,ICV生产公司满足公司安全保障能力要求,对车辆软件升级、互联网安全、数据安全等建立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立公司安全监控服务平台,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并且,ICV生产公司遵守网络安全法法规的规定,建立涵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比较有效地应对网络安全问题,攻击、入侵、入侵车辆及其网络设施。

另外,ICV生产公司依法收集、录用、保护个人新闻,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编制重要数据目录,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新闻。

标题:“工信部就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征求意见 "安全"成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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