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政府网站介绍,北京市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新版规范对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的总体要求、运营服务要求、运营安全与保障要求、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新闻安全、投诉与评价的改进等方面作了规定,其中确定了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车。

“北京新版充电站管理规范4月正式实施:确定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车位”

根据新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应当引导燃料车不占用充电专车。

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要管理充电站内的停车环境,以免燃油车占用充电空间影响正常充电活动。

另一方面,“无人”的自助式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需要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处理非充电车辆,解决充电车辆占用充电空间的问题。

另外,充电站必须安装负责人进行巡回检查。 规范提出,人工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巡检频率每天不少于一次; 自助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必须根据位置、利用率等对巡检频率进行分级管理,巡检次数不低于三个月一次。 如果发现燃料车占用了充电专用的巴士,必须通知车主马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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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了公共服务行业的充电站、工作场所内部的充电站、居住区内部的公共充电站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充电站,必须选择适当的时间向外部开放,告知充电车辆入场的必要条件。

据悉,截至年底,北京市累计建设充电设施约23万个。 但是,对于电动汽车的客户来说,仍然在补充上存在困难,其中燃料站的位置也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因素。

另外,新版的运营管理规范只是从管理方向诱惑公共充电设施的管理,没有强制性的处罚规定,具体到执行层面,必须依赖相关管理者的执行力。

但是,请记住在北京的伙伴们。 如果稍后充电时遇到燃料站的位置,请立即与停车场管理员联系,出示这份文件。 毕竟,不仅要等待管理部门完善的各项政策,作为新能源业主,也应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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