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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困难已经成为普遍问题。 昨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为解决停车难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布新政,从规划审查、供应地政策等多个方面鼓励扩建停车场,停车场今后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

“破解停车难 两部门:停车场可办不动产登记”

附属商业面积[/S2/]

住建、国土两部门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分层次规划城市地下/(/k0/)间的停车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和巴巴尔

另外,为了鼓励停车产业化,《意见》确定,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允许建设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大致比例不超过20%。 根据分层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时,被认定为该地块的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

“破解停车难 两部门:停车场可办不动产登记”

停车场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

《通知》还提出,新建建筑超过停车场配置标准建设停车场的,以及与新建项目同时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在规划批准时享受一定的容积率奖励。 这意味着鼓励停车场的超配建设。

为鼓励扩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各公司利用自己的建设用地扩建公共停车场,但现有用地的性质和规划用地的性质可以不变。

值得观察的是,今后停车场权利人可以依法向停车场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手续。 根据《通知》,停车场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以及在工业、商住用地中建设停车场的,出让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

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研究相关政策,鼓励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施特许经营。 (新京报)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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